公示公告

公示

阅读:301 时间:2025-05-27 16:56

我局计划实施宁夏贺兰山雪豹保护研究基地及野化放归建设项目,该项目拟使用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辖的保护区实验区国有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原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宁夏贺兰山雪豹保护研究基地及野化放归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宁夏贺兰山雪豹保护研究基地及野化放归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贺兰山保护区马莲口。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以使用林地情况说明为准,涉及使用林地面积0.0267公顷,其中:均为永久使用林地。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拟使用乔木林地内主要优势树种为新疆杨和刺槐,其中:刺槐平均树高6.0米,平均胸径14厘米,新疆杨平均树高11.5米,平均胸径18厘米,林木蓄积量为2.2立方米,乔木林地郁闭度0.32。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辖的保护区实验区内国有林地。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根据《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标准征收,林地林木补偿费用将由项目建设方与管理局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反映。

电话:0951—2153661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5年5月27日



版权所有: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Copyright © 2022All Rights Reserved. 宁ICP备2025008354号-2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高家闸贺管局 联系方式:0951-2153996 邮编:7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