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贺兰山莲花山建材有限公司计划实施西夏区套门沟老采区1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高陡边坡排险修复治理项目(区域二),拟使用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辖的保护区外围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原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银川市贺兰山莲花山建材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西夏区套门沟老采区1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高陡边坡排险修复治理项目(区域二)。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高陡边坡排险修复治理。
四、项目建设地点:银川市西夏区榆树沟。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以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为准,涉及使用林地面积3.6939公顷,其中:均为永久使用林地。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无采伐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辖的保护区外围国有林地。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根据《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标准征收,林地林木补偿费用将由项目建设方与管理局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反映。
电话:0951—2153661。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4年11月28日